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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的公告

广大患者朋友: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陕医保函〔2025〕202号),自2025年12月1日起,全省将执行新的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整合情况

本次整合规范全省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计48项,其中主项13项、加收项19项、扩展项16项,同步废止原有超声类价格项目87项。

二、过渡期安排

为保障系统切换与数据校验,即日起(11月27日)暂停超声检查预约服务。2025年12月1日8时起,恢复超声医学科服务台人工排队预约。

三、已缴费患者处理

2025年12月1日前已完成缴费但未检查的患者,需按新的收费标准重新开单缴费,原费用将办理退费。具体流程请遵医嘱或咨询超声科医务人员。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超声医学科咨询:0914-2333591、0914-2035506、1362914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