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暂行)》(陕卫医发〔2017〕39号)、《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7〕9号)、《商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通知》(商医保发〔2024〕44号)相关文件规定,为充分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满足患者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经科室上报及市场调研,我院拟开设特需病房21间,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医院已向市卫健委申请并经批复,同时上报市医保局备案,现按要求将特需病房床位费项目内涵及价格标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8日
咨询电话:0914-2333520
监督电话:0914-2866331
价格举报电话:12315
商洛市中心医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