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根据上级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安排,现就受理投诉举报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内容
(一)在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行为。
(二)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耗材)、无依据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行为。
(三)开单提成、不合理使用抗生素、不落实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政策等行为。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履职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存在不照章办事、吃拿卡要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五)工作人员在受理投诉时态度恶劣、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故意拖延办理;处理各类投诉、纠纷过程中,存在违背相关法定程序、违法违规处理等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电话方式
1.商洛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914-2330985
2.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14-2313973
3.商洛市中心医院:0914-2333543 0914-2380153
受理来电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书信方式
1.商洛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商洛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邮编726000
2.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邮编726000
3.商洛市中心医院: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37号商洛市中心医院投诉办(医疗争议办),邮编726000
(三)电子邮箱
商洛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335340710@qq.com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SLWJWYZk@163.com
商洛市中心医院:slszxyydqb@163.com
三、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商洛市中心医院